为解决我县退役安置士兵编制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2021年拿出5个事业单位岗位计划,面向建县至2018年之间由县政府计划岗位安置在事业单位工作,目前仍在岗未落编的退役士兵组织一次择岗进编招聘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建县至2018年之间符合安置条件,由县政府明确计划岗位安置,目前在岗未落编的事业单位退役士兵。
报考者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序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 | 备注 |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
1 | 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1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2 | 随县水利和湖泊局 | 吴山水系管理处 | 1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3 | 随县水利和湖泊局 | 天河口水库管理处 | 1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4 | 随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 市容环境大队 | 1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5 | 随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 经济开发区分局 | 1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8:30至10月26日17:00(周六、日正常双休)
2、报名地点:随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新县城民主路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楼)
3、联系电话:0722-3562285或3562506
4、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在随县政府网下载《岗位安置退役士兵择岗进编报名表》(附件一),如实填写后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岗位安置退役士兵择岗进编报名表》(须贴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2张)、退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随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现场提交报考申请,签署诚信承诺。
报考人员只进行报名,不需要选择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四、审查报考资格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各项资格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通知报考人员补充。对通过审查的人员,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参考。对所有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要准确及时、客观公正。报名结束一周内,在随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上网或通过电话查询(0722-3562285)。
五、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笔试前凭身份证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六、笔试
(1)内容:主要测试事业单位人员必备的综合知识和能力,一般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管理、国情省情市情县情、公文写作与处理等。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11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工作采用异地命题、阅卷方式进行,由县人社局会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组织开展。
(4)笔试成绩折算及查询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在笔试后一周内登录随县人民政府网或拔打随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电话查询(0722-3562285或3562506)。
七、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低于1:3所有考生都作为面试入围人选进入面试。
(2)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确定的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报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从报考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确定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后,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对符合条件的面试对象在随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发布面试公告。
(4)面试。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内容为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
面试评委采用异地交流的同行专家组成。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八、综合成绩折算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合计算,所有成绩计算过程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在随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九、体检
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聘用,缺额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得分的排序依次进行选岗(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形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优先;若出现笔试与面试成绩都并列情形时,则进行加试),每个岗位确定之后(现场签字)进行下一轮选岗。选岗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人社局共同组织,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十一、考核
选岗结束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专班对入围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时,对考察人选再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报考资格复查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结果书面形式交退役军人事务局(0722-3562285)。
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聘用,缺额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二、公示
对考试成绩(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全部合格人员,作为拟聘对象,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考试成绩、折合成绩及名次、监督举报电话等。对举报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对确有问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考生,要取消聘用资格。
十三、聘用
通过公示的聘用人员,经退役军人事务局书面向政府汇报批准后,通知各用人单位前往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办理工资待遇审批、进编及财政预算等手续。
十四、纪律监督
1、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2、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全程参与,实施全过程监督,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五、其它
本公告有关政策口径由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0722-3562506);考试相关要求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0722-3339607)。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