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请入围面试的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签订《健康承诺书》,提供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弄清考点位置、考场安排和注意事项,保持电话畅通,及时与浠水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按时参加面试。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近期应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自觉减少外出,避免人员聚集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以免影响考试资格。
根据6月25日《浠水县事业单位2021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经过资格复审,确定31名考生进入面试,因部分岗位考生笔试缺考、资格不符或主动放弃、无人递补,进行了部分岗位取消、核减和保留(公告已于7月15日发布)。
面试工作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岗位因考生主动放弃,依次进行了递补,具体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21年10月16日上午8:10开始至面试结束。
2、面试地点:浠水县实验思源实验学校。面试考场考试期间实行通讯屏蔽(含无线电、WIFI、网络、有线电话等)。
三、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采取结构化面试,均用普通话面试,面试室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考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所有岗位均用同一题本,在同一组考官进行面试,各岗位面试顺序按如下依次进行:
供销社办公室岗位3人、供销社财会岗位3人、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信息技术员3人、大数据中心信息技术员3人、长江经济带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工程管理员3人、长江经济带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投资专员3人、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认证管理员3人、蔬菜水果科技开发中心综合岗位2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综合岗位2人、疾控中心检验岗位6人。
重要提示: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面试无关,请入围面试考生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四、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五、有关要求及告知事项
(一)参加面试考生须于2021年10月14日- 10月15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县人社局2楼203室人事考试中心(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大道566号)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签订《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面试通知书》截止领取时间为10月15日下午17:00,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他人代领需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缴纳面试费50元。(免费情形的,按报名费处理办法执行)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7:20前,按照考场示意图到达指定面试候考室接受点名、签到和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确定面试出场顺序。7:3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和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进入面试候考室,证件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和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由工作人员收取,无《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和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的不能参加面试。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徽章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或作面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本人面试结束后解除封闭。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并不得擅自使用。封闭管理期间,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和安排,严格遵守面试考场规则和工作纪律。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取消面试资格或作面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考生进入面试考场,除可以向考官和工作人员集体打招呼外,只能介绍“我是第几号考生”,不能单独称呼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向考场内任何一名考官或其他人员打招呼。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籍贯等信息,不能透露祖父母、父母及其他亲属的姓名、单位、职业等。否则,成绩无效。
(六)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 “答题完毕”。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七)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八)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操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考生面试结束隔位公布分数,报分员宣布面试分数后,考生当场签字确认,由面试室引导员带出面试室,并由楼层管理员带领从指定出口退出考点。
(九)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十)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加试专业知识,取成绩高的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十一)面试结束后5天内,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公开发布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逾期未参加下一轮招聘程序(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防疫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的有关规定,参加公开招聘的考生应尽可能接种新冠疫苗,自觉服从考试举办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签订《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提供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具体防疫要求,详见《浠水县事业单位2021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考试咨询电话:浠水县人事考试中心0713--4285878
投诉监督电话:
浠水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 0713-4240767
浠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13-4253388
附件:1:浠水县事业单位2021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xlsx
2:浠水县事业单位2021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3:浠水县事业单位2021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疫情防控须知.docx
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