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入口由此进,开放时间为10月18日至10月22日)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推进“我选湖北·梦圆黄冈”计划,为蕲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精神,经研究,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硕士、博士研究生到蕲春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数量、岗位和对象
设置博士研究生特设岗位,博士研究生专业不限,招聘数量不限。计划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70名,其中教育部门专业技术岗位20人,卫生部门专业技术岗位10人,其他事业单位管理岗位40人。
公开招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人员。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蕲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读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已在蕲春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采取分类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其中:①博士研究生特设岗位实行“公开报名、考核考察、择优录用、双向选择”,不设开考和竞争比例,招聘数量不限;②硕士研究生岗位实行“按岗招聘、公开报名、考试考察、择优录用”。
(二)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站及 “蕲春人社”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相关招聘事项将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站一一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2、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9:00至10月22日13:00。报名窗口于10月22日13:00准时关闭。
(2)报名途径:网上报名。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的各个环节,包括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蕲春县人民政府网站()考试报名入口进行。
(3)报名链接:http://219.138.138.146:7009/b.html(或点击二维码)
(4)报名要求:
①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②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5)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此次报名无需缴费,打印准考证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届时考生可自行登录蕲春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建议打印3份备用)。
3、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和筛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公开招聘资格。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及时打印《2021年蕲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建议打印2份)。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18日9:00至10月22日17:00。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1)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学历及学位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聘)用。
(3)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进行拟定(附件4),并按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逐一明确。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4、面试。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并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按百分制量化评分,现场公布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
为体现竞争择优原则,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若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将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比例确定招聘人数,进行择优录用。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3的,加试笔试,并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博士研究生全部进入面试。
重要提示。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考察、体检、签订诚信承诺书、公示。
考察。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考生面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入围考察人选的,组织加试。博士研究生面试或考核合格的全部进入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签订诚信承诺书。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2021年蕲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签订承诺书后,擅自放弃聘用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未签订或者拒绝签订诚信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公示。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主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6、双向选择、统筹分配。公示期满后,博士特设岗位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其测试成绩、所学专业和县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组织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进行洽谈,双向选择,达成意向的,即可到岗上班。未达成意向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其所学专业、个人意愿统筹调剂安排工作单位和岗位。
7、聘用和培养。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重点跟踪培养。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其他事宜
1、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参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按《蕲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5),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并签订《蕲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简称《健康承诺书》,见附件6)。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相关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聘用人员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聘用人员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对无故自行放弃的人员,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联系电话:0713-8517330(中共蕲春县委组织部),0713-7308831(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2021年蕲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2021年蕲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生报名.doc
附件3:2021年蕲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5:蕲春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疫情防控须知.docx
附件6:蕲春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中共蕲春县委组织部 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9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