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招商引资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招商水平,根据荆州市统一安排,洪湖市招商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洪湖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拟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除外),公开选聘8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岗位
洪湖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8个事业单位岗位。
二、公开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高强度工作和长期出差。
(三)热爱招商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医院、学校)有招商及相关经历、特长的在编人员。
(五)1981年1月1日后出生。现任科级职务(包括具有相应的职级职称)或有两年以上招商相关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六)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七)愿意服从工作安排。
(八)符合选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九)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选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正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曾因贪污、挪用、行贿受贿、泄露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聘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尚在试用期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报名者需提供的证件: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单位盖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或者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批表;④编制卡复印件;⑤所在单位或者所在地招商部门的推荐函。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被委托人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10月13日,每日8:30—17:30。
报名方式:洪湖市招商服务中心12楼办公室现场报名,联系人:罗雨希,联系电话:18986092512 。
(二)资格审查
洪湖市招商服务中心会同洪湖市人社局对选聘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准予参加选聘。
(三)人岗分析
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对象超过了选聘岗位的3:1,则由洪湖市招商服务中心对上述对象进行人岗相适度分析,按照相适度高低和上述比例确定进入面谈的对象。
(四)面谈
洪湖市人社局会同洪湖市招商服务中心组建面谈工作专班,与报名人员一一面谈。面谈工作专班集体讨论提出进入考核的人选名单。面谈时间为10月17日以前。
(五)考核
洪湖市招商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拟选聘对象进行1:1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时间为10月18日--19 日。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或调入人员名单。
(六)聘用管理
拟聘用或调入人员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示结束后,到市招商服务中心安排岗位,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及时办理聘用或调入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和选聘工作人员工作由洪湖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或面谈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做好个人和公共防护。相关人员注意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如实登记个人身体状况,严格遵守场所公共卫生和防疫秩序。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