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2021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总体安排,现将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笔试人员
经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全市共有362人通过笔试资格审查。参加笔试人员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统一发放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一)综合科目
时间:9月25日(星期六)上午08:30-11:00
地点: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清华城学部)
(二)加试科目
市委组织部(机关科室工作人员岗位):
时间:9月25日(星期六)下午15:00-17:30
地点: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七楼会议室(咸宁大道69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工作人员岗位):
时间:9月25日(星期六)下午15:30-17:30
地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咸宁大道168号)
三、防疫有关要求
1.请参加笔试的考生持续关注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状态,在笔试入场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通信行程卡(微信小程序搜索“通信行程卡”获取本人14天内行程轨迹)和《咸宁市2021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并按要求主动接受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和查验《疫情防控承诺书》,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笔试现场。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留观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2.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参加笔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笔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笔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笔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领取准考证后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向同级党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由市委组织部商遴选、选调单位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弃考的,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公开遴选(选调)考试。
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两证不全不得进入考场)和《疫情防控承诺书》。笔试准考证遗失可与同级党委组织部门联系补办。
3.考生应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考试前50分钟方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考生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笔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取消笔试资格。
5.笔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0715-8126407
附件:咸宁市2021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