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公安县2021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要求,根据报考人员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产生了体检、考察入围人员,为做好体检和考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人员的确定
按照《公安县2021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要求,根据报考人员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引进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博士研究生免测试,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请见附件。
二、体检、考察有关要求
(一)体检
1.体检的组织。本次人才引进体检工作由县委人才办组织。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本次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
2.体检时间:2021年9月19日(周日)上午7:00(要求空腹)。
3.体检地点:中共公安县委员会大院前(地址:公安县油江路368号)统一参加体检(联系电话:0716-5110030)。体检费用自理(约400元)。
4.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测试通知书参加体检。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作弊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不饮酒,不宵夜,不做剧烈运动。体检当日要求空腹,衣着宽松。
5.体检人员的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测试的人员中产生,递补设置最低分数线为80分,测试成绩低于80分的报考人员没有递补资格。如没有人员递补,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引进计划数。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县委人才办共同负责,具体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束后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学籍档案及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对于考察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报县委人才办审核确认,取消其引进资格,并依据递补要求,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进行递补。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测试的人员中产生,递补设置最低分数线为80分,测试成绩低于80分的报考人员没有递补资格。如没有人员递补,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引进计划数。
三、防疫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体检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主动提供考前2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否则不能参加体检,隐瞒不报者将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凡有新冠肺炎感染史和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史,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须向工作人员如实报告。
3.考生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参加体检。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体检资格。考生除核对身份和体检项目要求时需逐个摘下口罩外,其他时间务必全程佩戴防疫口罩。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