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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襄阳谷城县教育局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2 19:22:51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和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秋季谷城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一)认定范围

1、高中(中职)学校教师资格由襄阳市教育局认定;

2、初中及以下各学段(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由谷城县教育局认定。

(二)认定对象

教师资格认定对象为: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的人员。以下四类对象,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鄂教资〔2012〕1号)规定的各项条件,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谷城县内学校任教的在谷公民;

2、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3、谷城县内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

二、申请认定条件

(一)学历标准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专科以上学历(经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幼师班学前教育专业可视为合格学历,但需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需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申请初中教师资格,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明确为申报受理范围。

(二)普通话要求

1、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水平。

2、申请其它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水平。

(三)政治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身体条件:依据《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经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

三、网报时间

(一)秋季网报时间:9月13日—9月24日(每日7:00—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信息和证件。申请人要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任教学校所在地的省份(即湖北省)及认定机构(即谷城县教育局),才能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并根据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和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现场确认点(即谷城县教育局)。否则系统不识别,影响申请人申报。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漏报、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二)注意事项:

1、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成功后,请将本人身份证(或居住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考试合格证拍照(保证清晰)或扫描后,发至电子邮箱:452051466@qq.com ,邮件主题为“实名+教师认定”。请每位申请人实名加入“2021年谷城教师资格认定”QQ群:612637387。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请关注县教育局发布的公告,按发布的公告办理教师资格证。

2、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请关注襄阳市教育局发布的公告,按照襄阳市发布的公告办理教师资格证。

四、现场确认与体检

现场确认与体检的时间为:9月27日—9月30日(每天上午8:30—下午5:20(其中:每天上午8:00—10:00为体检时间)。

(一)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具体地点:谷城县行政审批局(谷城县城关镇银城大道1号光彩大市场44栋)。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地点请关注襄阳市教育局发布的公告。

2、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供验证:

①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

②谷城县内户籍的申请人,需查验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集体户口簿原件;谷城县外户籍居住地在谷城县内的申请人,需查验身份证、有效居住证原件。

③《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或网上(网址:ntce.neea.edu.cn)打印件。

④《个人承诺书》打印件(签字)。

⑤个人登记照片2张。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与网上申报的电子照同底,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已取得一种教师资格的人员,如再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者,除提交此次教师资格认定所需要的申请认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查验。

所有原件现场审验后即退还本人。

(二)申请人体检

1、体检地点:谷城县中医院(谷城县府西街县中医院康复中心)。

2、体检费用由教师资格申请人个人支付、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

3、《湖北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人员体检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保存,作为申请教师资格凭证。

4、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申报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

五、资格认定与证书发放

凡经过审核,由市、县教育局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由市、县教育局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有关事项请关注襄阳教育网和谷城政府网相关公告。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提供电子材料和体检,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事项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依据教师资格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咨询电话:谷城县教育局教师工作股0710—7338415,联系人电话:杨更生13972261812,屈丽13774150978。

谷城县教育局

2021年9月10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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