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现将第五次递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二、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请于9月9日(星期四)上午8:00到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当路71号)集合,逾时不到者视为放弃。
2、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费用自理(350元现金)。
3、从外地来(返)堰的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本人的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
4、体检时要空腹,体检前一天晚上9点以后不再进食,体检当日抽血前不能饮水。
5、体检项目及其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6、体检后,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申请,经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复检医院由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在具备体检资格和条件的医院中指定。
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7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