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建始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部分事业单位使用空编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通知》(建编发〔2021〕33号)文件精神,建始县红十字会拟面向全县卫生健康系统选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聘。
二、选聘范围
全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在册人员;不含新聘用人员首次合同服务期未满人员)。
三、选聘计划和岗位
选聘单位及岗位见《建始县红十字会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50岁及以下(1971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现任县卫健局机关及机关所属二级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中层干部;现任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县疾控中心副主任职务;担任或曾经担任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含乡镇计生服务站)院长(站长)职务。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新录(聘)用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6、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3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
7、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五、选聘方式
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计划选聘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设比例限制。
六、选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建始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3、资格审查: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办法如下:
(1)对报考者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资格不符,随即取消选聘资格。
4、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1)《建始县红十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任职证明等岗位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所在单位出具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材料;
(4)近期同底1寸免冠蓝底彩照3张。
(二)面试
面试由本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拟聘人员,如第一名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选聘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且调查属实,采取由高分向低分依次递补的原则进行递补。
(四)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拟聘对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合同。
七、纪律要求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并邀请相关部门现场监督和指导。对于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工作人员、参考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选信息在“建始网”发布。
未尽事宜由本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确定。
附件1:建始县红十字会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建始县红十字会
2021年9月6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