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大冶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7名,其中大冶市委组织部机关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人员4名,大冶市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选调市委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为全市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选调市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范围为全市公益二类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学校、医院不在此列)。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报考者应符合在本级机关或本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没有服务年限要求的,须在本机关工作2年以上;本机关工作年限,从办理正式调动、录用手续之日起计算;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组织人事工作;
6.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履职能力和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五年内有严重违反公务员选调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原参加选调录用后因个人原因不到单位就职的;
7.任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编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与用人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须实行任职回避的。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大冶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8月23日。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选调条件的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到市委组织部411办公室报名。报名材料包括:(1)《2021年大冶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乡镇(场)、街道、高新区报名人员需经单位党(工)委审核盖章,其他人员需经单位党委(党组)和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审核盖章〕;(2)编制卡复印件(加盖公章);(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书;(4)诚信承诺书;(5)《干部任免审批表》;(6)《干部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表》;(7)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张。
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并且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选调职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填。
审查合格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的比例不低于4: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向市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放弃。
(三)考试时间和内容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参加选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参加面试人员与职位选调人数比例低于3:1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成绩平均分以上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100分。
3、计算综合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1、组织考察
按报名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原则上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比例为2:1。组建考察组到报名人员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采取谈话核实、查阅档案、民主测评和评价、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和德才表现情况,分析考察对象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配程度。
2、体检
组织考察人员进行集中体检。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修订内容执行。
考察和体检工作可同步进行。
(五)公示与任职
1、确定拟录用人选及公示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职位适配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排序,研究提出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部机关和干部所在单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要求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考察后的综合排序依次递补。
2、试用
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不变、待遇不变。
3、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的,与拟录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协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经考察不胜任工作的,回原单位工作。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调查核实的,取消任职资格,退回原单位。
1.2021年大冶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