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 、《2021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范围
2021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我单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教师2:吴为,教师3:周鑫亮,教师4:王乐璇
教师5:乐建保,教师6:王琼慧,教师7:牟晓萍
教师8:吕鑫,教师教师9(实习指导教师):王乘风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8月10日8点(若有其他情况,将另行通知)
体检地点:咸宁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
三、注意事项
1、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本次体检增加心理体检项目。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到指定地点报到。
3、体检当天必须空腹,体检前一天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610元,请提前准备现金。
5、体检时不能携带各类通讯工具。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体检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进入集合地点前,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3、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
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19186365662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