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县2021年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已进入考察、体检和选岗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选岗对象
按照招聘方案要求,经2021年通城县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各学科进入考察、体检、选岗阶段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察、体检、选岗程序
(一)考察、体检同步进行
1.对进入考察、体检、选岗人选将采取函调、实地考察、委托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察和体检合格的,名单在通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通城教育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体检定于2021年8月11-12日进行。体检地点为通城县疾控中心(健康管理中心)一楼(县卫健局隔壁)。请携本人身份证(不得请他人代检,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近期1寸彩照一张(交疾控中心健康管理中心),于当天上午7:30准时赴检(前两天不饮酒、不熬夜,体检当天早上空腹),体检费本人负责(由疾控中心按标准收取)。体检项目完成后,体检结果由疾控中心统一交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由于疫情影响,外县考生请在本地县级或以上人民医院体检(按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并将体检报告邮寄到通城县教育局人事股。
3.所有考察、体检人员必须提供本人学籍档案(学籍档案在外地的可到县教育局开具商调函)、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相关证明函)、《湖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有工作经历的需在原工作单位出具工作鉴定材料(即在原工作单位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应届生不需交)、银行征信证明。往届生如有缴纳过养老保险的,需提交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应届生和从未缴纳过的无需提交)。考生个人自传、被执行人信息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等相关资料于8月20日前一并交县教育局人事股(商调函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函请于8月11日——12日前来教育局二楼人事股领取,电话:0715-4866265)。
所有考察、体检人员必须通过公安局背景资格、吸毒史、涉性侵害排查审查。此项工作由教育局出函请求公安局协助完成。凡是查到有性侵史、吸毒史和其他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以聘用,空缺名额按程序依次递补。
不能在规定时间进行体检或递交相关材料的,期间须与教育局人事股联系并说明情况,逾期未完成上述两项事宜者视自动弃权处理,并按程序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者将电话通知考生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选岗
1.选岗原则
⑴依据鄂教人【2013]4号文件精神执行。
⑵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联合举行,县纪委监委派员全程监督。
⑶按序选岗。依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类型、报考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2.选岗时间
另行通知。(未按时到场导致选岗顺序后延者,一切责任概由本人承担)
如有政审、体检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不能办理录用手续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选岗地点
通城县教育局五楼大会议室
附件1:2021年通城县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招聘教师进入考察体检阶段人员名单.xlsx
通城县教育局
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6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