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1〕5号)和《2021年张湾区公开招聘义务教育教师公告》要求,现将张湾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体检、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人员名单(见附件1、2)。
二、考核
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请考生2021年7月30日到张湾区教育局人事股领取调档函和政审考核表,2021年8月10日以前将本人档案和政审考核表(附件3)交张湾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核,逾期视为放弃。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21年7月31日(星期六)上午8:00。
体检地点:2021年7月31日(星期六)上午7:30在十堰市文化广场集合(老虎沟市场对面)。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保持手机开机状态,确保通讯畅通。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寸免冠照片1张、一支黑色中性笔,费用自理(400元),为了疫情防控,请微信支付。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进食;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可在体检地用餐。
3.严格按照体检项目及其标准。
4.体检后,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张湾区教育局提出复检申请,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严禁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手表等),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后,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依据人社部令35号,按事业单位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附件:附件1: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体检、考核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21年张湾区公开招聘义务教育教师考核、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3:2021年张湾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政审考察表.doc
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湾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8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