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林区城市管理工作,解决城市管理人手不足、工作难度大等实际问题,经报请林区政府同意,拟招聘10名协管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男性城管协管员8名,女性协管队员2名,主要协助城管执法队员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公道正派,能吃苦奉献,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做群众工作;
(二)年龄:35周岁以下;
(三)热爱城市管理工作,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安排,服从林区政府和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作岗位调配;
(四)身体健康,无残疾,体貌端正,无纹身,无违法违纪记录;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林区退伍军人和有城市管理工作经验者及文化程度较高者优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有现行吸毒或有吸毒史的;
4、有纹身的;
5、曾因违反协管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1、个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拟聘人选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27日至8月3日;
3、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8月4日至6日;
4、笔试时间:2021年月日;面试时间:2021年月日。(根据报名情况待定)
5、报名地点:林区人事考试院
6、联系电话:城管局:3337661 考试院:3338916
7、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8、考试。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面试(按1:3的比例入围,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9、体检。根据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10、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11、公示。在政府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12、签到劳动合同。公示后与劳务公司签署用工协议,实行劳务派遣。合同签订经公示期满对应聘人员无异议的,将正式录用。
13、工资待遇。城管协管员工资待遇由林区城管局按标准制定和保障。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公开招聘的城管协管员由林区城管执法局管理使用。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林区城管执法局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