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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招聘骨干教师2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6 10:27:10

武汉东湖高新区,又称武汉·中国光谷,陆续被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高新区、第二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湖北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核心区,并获批国家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央企集中建设人才基地、国家首批双创示范基地、国家存储器基地,是全国10家重点建设的“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之一,综合实力在全国169家国家高新区中排名第四。全区规划总面积518平方公里,现有人口约200万人。全区现有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42所,学生6万7千余名。

为加快高新区人才高地建设,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经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骨干教师20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1年骨干教师招聘计划为20人,包括小学语文6人、小学数学6人、初中语文2人、初中数学2、初中物理2人、初中化学1人、高中物理1人。

引进的骨干教师暂登记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原单位已聘在高于专技十级岗位的,经试用期考核合格且符合市、区岗位管理相关规定的可聘至原岗位。

二、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

5.应聘幼儿园教师及语文学科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必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高段可低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区属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含聘用制)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2周岁以内(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资历和业绩:现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或在教科研机构从事教育教研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高)或已聘任中小学一级(即中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下列Ⅰ、Ⅱ、Ⅲ、Ⅳ四类中任一条件:

Ⅰ类骨干教师:①全国模范(优秀)教师;②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③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仅限省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④省骨干教师、名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及其他荣誉相当层次者;⑤正高级教师。

Ⅱ类骨干教师:①省优质课或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仅限省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②副省级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副省级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副省级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③副省级市骨干教师、名师、名班主任(功勋班主任、十佳班主任)、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或其他荣誉相当层次者。

Ⅲ类骨干教师:①地级市(含省直管市,下同)教师学科带头人、名教师、骨干教师;②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区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名教师、骨干教师或其他荣誉相当层次者;

Ⅳ类骨干教师:①近五年(即2016年1月1日后)获地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十佳班主任、功勋班主任等相当荣誉者;②近五年(即2016年1月1日后)在地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或教师五项全能比赛或其他现场赛课获一等奖。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环节,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应于2021年7月26日9:00至7月30日17: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或关注“武汉掌上人才”微信公众号提交应聘申请。申报时须在“曾获奖励和荣誉”栏据实填写本人取得的符合报名条件的荣誉名称(填写格式:2016.09 XX市骨干教师发证单位),在“工作经历”栏详细填写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填写格式:2015.09--2017.07 在XX小学任教,2017.07--至今在XX小学任教)。网上报名后,申报人员需将相关佐证材料(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证明材料以及符合岗位条件的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394876877@qq.com),压缩包文件名称设置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邮件“主题”名与压缩包文件一致。

(二)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会同区人事局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入围考核对象。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及佐证资料提交后,由审核小组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员考核前须进行报名材料原件审核。初审结果及报名材料原件审核由工作人员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初审及报名材料原件审核通过人员方可进入考核环节。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原件审核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事局组织实施,主要采取试教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试教采取模拟有学生在场的讲课和课后说课;面试以竞岗演讲和答辩形式进行。试教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考核结束后,按各占50%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根据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考核人员与招聘计划1:1的岗位采取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在考核环节前公布。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试教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须在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议,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由区人事局和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湖高新区政务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为10年),办理聘用手续。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档案转接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

拟聘用人员按照武汉东湖高新区岗位设置相关规定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在试用期间,暂时认定登记在管理或专技中的“未定级”,经考核合格后,依据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等级认定到相应等级岗位。对于原单位已聘在高于招聘岗位的人员,在符合武汉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且本人业绩满足高新区岗位任职条件的前提下,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聘任至原单位同级岗位;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武汉市现行异地职称认定或岗位聘任相关政策的,根据高新区岗位任职条件降级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执行全区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并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五、相关待遇

1.招聘的骨干教师享受安家补助费10-30万元(Ⅰ类骨干教师享受安家补助费30万元;Ⅱ类骨干教师享受安家补助费25万元,Ⅲ类骨干教师享受安家补助费15万元,Ⅳ类骨干教师享受安家补助费10万元),并签订10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在10年服务期内提前离职的,按实际服务年限扣减安家补助费。

2.在武汉市入学政策范围内,区内学校优先解决子女义务段入学问题。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骨干教师招聘工作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

2.本次骨干教师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65527182。

3.本次骨干教师招聘相关事宜,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7-67880466。

教育局地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政务服务中心7号楼7008室

邮编:430079 联系人:余老师

邮箱:394876877@qq.com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中国光谷OpticsValleyofChina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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