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咸宁市咸安区融媒体中心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全媒体记者4名、新媒体运营人员1名。
(二)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服从工作岗位分配和工作任务安排,具有吃苦精神、合作意识、创新意识。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30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特殊人才年龄由区融媒体中心领导班子研究,报区委宣传部批准。
(三)岗位条件:
二、薪酬待遇
一经录用,实行两年一聘制,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日常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多劳多得。入职后转为工会会员。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9日——2021年7月23日
2、报名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与所报岗位相关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记者证、计算机等级证、荣誉证书、学位证书等);
(3)与所报岗位相关的自主创作的作品(视频、文稿等);
(4)报名登记表(见文末附件2);
(5)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者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咸安区融媒体中心融媒发展部报名。
具体地址:区信访大楼3楼302室(咸安区政府对面)
4、咨询电话:
报名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15—8828636 ;18907249916.
四、聘用程序
1、资格审查:
(1)报名与审查同步进行。现场报名者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予以审查,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2)应聘者所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等所有资料均应全面、真实、准确,否则取消参加考试乃至录用资格。
2、考试方式:
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其中面试占总成绩的60%,笔试占总成绩的40%,具体面试和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初检结果公布后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一周内完成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4、考察:
考察(含资格复核)由咸安区融媒体中心组织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品德进行考察。
5、录用:
(1)对体检、考察均合格且考试成绩特别优异的应聘人员,经咸安区融媒体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确定为正式录用的受聘人员。
(2)根据咸安区临聘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对正式录用的受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并按照招聘方案中明确的薪酬执行。正式录用后,受聘人员与咸安区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正式上岗。
五、组织机构
本次招聘工作由咸安区融媒体中心统一组织,拥有最终解释权,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