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试行)》(武人社发【2019]30号)文件要求,现将洪山区2021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经过面试资格复审(含免笔试人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综合岗位(含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培训工作人员岗位,岗位代码:211101300020)
1.面试时间:2021年7月17日,开考时间为8:30
2.面试地点:洪山实验外国语学校(地址:洪山区雄楚大街450号)
(二)专业岗位(教师)
1.面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开考时间为8:30
2.面试地点:洪山实验外国语学校(地址:洪山区雄楚大街450号)。
三、面试形式
综合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职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无学生讲课形式。
四、面试程序
1.签到。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武汉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于考试当天7:30-8:00进场,到指定候考室签到。8:00未到达考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抽签。考生签到后,按要求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3.面试。考生经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教师专业岗位考生,提前半小时进入备课室,备课时间结束后,在指定位置等待进入面试室。)
4.听分。面试完成后,隔位公布面试分数,考生听分后在面试结果通知单上签字。签字确认后有序离开考点。
五、成绩计算与公布
1.面试成绩计算:去掉考官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值为面试得分。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2.当天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公示栏张贴相关岗位面试成绩。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其综合成绩。
六、有关事项和要求
1.考生应于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洪山区2021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试考生须知》(附件2),熟悉掌握考试安排和考试纪律。对考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场,或未携带规定证件资料参加考试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在备考过程中,按要求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近期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自觉减少外出,避免人员聚集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如有行程变动,应及时向招聘单位报备。
3.面试当天,考生应注意提前查询和确认考点位置、交通路线及考试期间天气状况,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安全、准时到达考点。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卡,健康状况正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面试。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确定是否正常参加面试或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尚在武汉市集中隔离或纳入居家隔离管理的考生,提前向招聘单位报告,经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可实现闭环管理的,将统一安排隔离考生按照闭环管理的要求参加面试。
4.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后,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实际参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达3:1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参加面试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时,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相应核减至与参考人数相同。对不达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须不低于65分,方可列为体检、考核对象。
5.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取笔试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
6.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要求,不得影响正常考试秩序,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7.面试结束后,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方便招聘单位及时联系沟通。
七、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3)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27-87397063
监督举报电话:027-87290519
附件1:武汉市洪山区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xlsx
附件2:洪山区2021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试考生须知.doc
附件4:洪山区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疫情防控须知.doc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