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巴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聘用方式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实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公示后,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
巴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野三关车驾管分所警务辅助人员 8 名,其中文职辅警 7名、食堂炊事员1名。
(二)招聘范围
限巴东常住人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备法律、计算机等专业特长的文职辅警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厨房炊事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2.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法律专业和计算机专业优先),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厨房炊事员学历放宽至初中文化;
3.身体健康,视力良好,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4. 服从巴东县公安局岗位调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受过治安拘留或刑事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5.本人或直系亲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境)外或国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7.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8.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分子的;
9.在原工作单位受过党纪政纪处理或违纪违法解聘的人员;
10.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11.与其他单位已经签订合同的,未经原单位同意且未解除合同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加分项目
为充分考虑退役军人、警校生优先招聘原则,退役军人、警校生加5分。加分不重复累计,就高不就低,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后进行统计。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5日8:30--17:00。
2.报名地点:交警大队三楼办公室
3.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需携带《巴东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警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征信记录、《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张1寸登记照。
联系人:王晖 联系电话 :18372592412
(2)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对报名者年龄、学历、身高、户籍、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二)体能测试
对报名者资格审查后,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体能测试:
测试内容:100米跑、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
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测试地点:巴东县体育场。
体能测试不达标者不得进入笔试。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准考证领取:根据通知到县交警大队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统一参加考试。
(四)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全程录像,面试结果公开;
面试时间:根据笔试人数确定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交警大队三楼会议室
面试比例: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报考岗位计划数1.5: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五)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考生所在户籍地派出所具体实施,重点对其现实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的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八)聘用
1.县交警大队与拟聘人员签订临时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为一个月,招聘人员为临时性劳务用工,实行合同管理,期满考核合格双方协商可续签。
2.聘用人员待遇另行合同约定。
3.聘用人员统一配发服装及辅警标志。
巴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7月2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