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及《红安县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有关要求,结合面试资格审查情况,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岗位开考比例进行调整或划定成绩合格线,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红安县教育局
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4日
2021年红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和《红安县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就我县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经面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未进行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具体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面试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7月25日
地点:红安思源实验学校(红安县城南工业园金沙村谢家田)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
入围面试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于2021年7月22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到红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楼服务大厅领取《面试通知书》,每人缴纳面试费50元。
四、面试分组
五、面试方式及内容
(一)面试方式
面试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随机抽取与报考学段学科内容相关的面试题目进行现场备课,说课。备课时间不超过30分钟,说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
(二)面试内容
小学学段:语文、思品(道德与法治)为人民教育出版社五年级教材;体育以教育部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体育课程标准为指导大纲;音乐为广东教育出版社五年级教材;美术为人民美术出版社五年级教材;科学为湖北教育出版社五年级教材;心理健康教育为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五年级教材。
初中学段:语文、数学、物理、生物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八年级教材。
六、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面试得分(考生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七、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须知
1.备考期间: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
2.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30分钟(上午6:30分)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进入考点及考室时,须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接受身份验证。
3.进入考点:
(1)考生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候场、排队时,每两人之间须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出示健康码(不限湖北省),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等候;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疾控部门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2)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14日内有国(境)外旅行史或者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须提供一周内的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
(3)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排队接受安检,考场内不可大声喧哗、随意走动。考试过程中,考生按防疫要求佩戴口罩。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5.考试结束:考试结束后,所有考生佩戴口罩,带好自己的物品,按照规定的离场通道,在工作人员的指挥下有序离场,不得喧哗、聚集。
(二)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于当天7:00前到达指定候考室集中封闭,由监考员核实考生身份,参加抽签,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候考考生中餐由考点统一安排。
2.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序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进行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面试结束后解除封闭。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存储、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私人物品应按照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在候考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由考务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遵守面试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不得带走试题和草稿纸。分数公布、考生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点。
7.考生面试时如出现缺考、违纪、取消面试资格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8.考生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红安县人民政府网、“红安教育”微信公众号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未尽事宜将及时在红安县人民政府网、“红安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附件:红安县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红安县教育局 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3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