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2021年兴山县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自主招聘非新机制教师公告》《2021年兴山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报考山县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招聘公告,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其中,新机制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其他岗位如未达到1:3的,可降为1:2,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面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计划。若超过1:3的按1:3比例;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时间:2021年7月5日至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30);
(二)地点:兴山县教育局(兴山县古夫镇丰邑大道18号)
(三)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需按《岗位表》规定提供如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属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2),政审时应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的取消资格;往届生请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查询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幼儿园教师、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等级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试用期满考核时应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时不能提供的取消资格。
6.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彩色小两寸照片2张;
考生提供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均用A4纸打印并按序装订成册。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需由考生本人到现场接受审查,并填写资格审查登记表。考生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对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并记录在案;
2.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告。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3.本县在编教师不得参加资格审查;
4.2021年兴山县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所有信息均以兴山县政府门户网发布的公告为准。招考期间,请所有考生务必保持所填报的电话24小时畅通,以备联系。考生若有疑问请拨打公告中指定的电话咨询,以免造成失误。
5. 考生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时,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扫健康码,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纸质准考证原件。考生体温低于37.3℃,凭健康绿码并佩戴口罩进入审核地点。其中,审核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主动报告,并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咨询电话:0717-2580796
兴山县教育局 2021年7月1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