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县泵站运行管理,更好发挥泵站防洪灌溉工程效益,根据《县委编委关于核增县策湖泵站事业编制的批复》(浠编〔2021〕21号)文件,经报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县白莲河灌区管理局内公开选调县策湖泵站核增编制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现将公开选调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满足单位用人需求的原则,为浠水县策湖泵站工作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公开选调计划、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计划。本次计划选调浠水县策湖泵站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浠水县白莲河灌区管理局在职正式人员。
(三)选调条件。参加本次公开选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县白莲河灌区管理局在职正式人员;
2、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上(不含五年),年龄以职工档案年龄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2021年7月1日为基准日(不含2021年7月1日);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能服从工作安排;
5、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办法及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由浠水县水利和湖泊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办理聘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本《公告》于2021年6月25日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并同时在浠水县白莲河灌区管理局政务公开栏和单位微信群、QQ群予以公告。
(二)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至7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未报名,视为自动弃权。
1、报名地点:浠水县水利和湖泊局五楼会议室;
2、报名电话:0713--4241008;
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填写《浠水县策湖泵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并提供个人公开选调书面申请参加报名;
(三)资格审查。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由县水利和湖泊局负责,县白莲河灌区管理局配合,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八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凡审查不符合公开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后,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并同时在浠水县白莲河灌区管理局政务公开栏和单位微信群、QQ群发布。
报考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占选调综合成绩40%;面试满分为100分,占选调综合成绩60%。考试工作由浠水县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巡视。
1、笔试准考证领取。领取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至7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30-18:00),领取地点为县水利和湖泊局二楼监察室,报考人员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2、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泵站管护知识,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基本素质。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并同时在浠水县白莲河灌区管理局政务公开栏和单位微信群、QQ群予以公告。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公开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在7-15人之间(含15人),则直接参加面试。
3、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类型的方式进行,建议讲普通话,时间不超过10分钟。计分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下5位评委评分的平均分作为面试考生的面试总分。考生面试结束,待报分员宣布面试分数,考生当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并同时在浠水县白莲河灌区管理局政务公开栏和单位微信群、QQ群予以公告。
成绩权重。公开选调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在7-15人之间直接进行面试时,公开选调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0%。
若公开选调综合成绩第6名出现并列,则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笔试,并取加试考试成绩分数较高者。
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在6人及以下,则直接拟定选调人员,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并同时在浠水县白莲河灌区管理局政务公开栏和单位微信群、QQ群予以公告。
(五)公示。根据公开选调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公开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公开选调入围人员,并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并同时在浠水县白莲河灌区管理局政务公开栏和单位微信群、QQ群予以公告。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的,取消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按公开选调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任。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由县水利和湖泊局办理系统内部调配手续,并报县人社部门备案;县人社部门办理聘任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县委编办负责办理编制到人手续。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的有关规定,参选人员应尽可能接种新冠疫苗,并自觉服从选调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在参加公开选调过程中,必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验码、测温、登记、消毒。考生应佩戴口罩,“健康码”为绿码、体温低于37.3℃、使用酒精消毒后方可入场,每两人之间必须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不服从选调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前28天内,有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湛江市和东莞市等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国内疫情动态调整)旅居史的返(来)浠的参选人员,以及考前28天内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返(来)浠的参选人员。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需提供7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请参选人员提前了解并遵守浠水县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浠水县水利和湖泊局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报名电话:0713--4241008;
投诉举报电话:
浠水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八纪检监察组0713-4225608
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13-4253388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