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县乡公务员四级联考公告》及相关规定,现将黄石市第一批考察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
根据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及体检等相关情况,本次公告共确定了121名考察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有关要求
1.考察对象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向单位(学校、社区)汇报考察事宜,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联系沟通,配合考察组做好相关工作。
2.按照考察组要求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①个人自传(有关要求详见附件2);②有工作(学习)单位的,须出具在工作(学习)单位表现情况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或本人常住地村(居)委会出具本人日常表现情况证明; ③个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4张; ④银行征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报告打印:https://ipcrs.pbccrc.org.cn/,银行网点也可出具); ⑤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派出所或工作地派出所可开具); ⑥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zxgk.court.gov.cn/,人民法院也可出具)。
3.考察对象向考察组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资料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三、其他事项
1.考察对象应按照考察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考察工作,对不按要求完成考察相关工作的,取消拟录用资格。
2.根据实际工作进展情况,市委组织部将发布后续考察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黄石党建网,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附件1:黄石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对象名单(一).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