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1年兴山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22日。
联系电话:0717-2584512。
附件:2021年兴山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xls
一、笔试成绩查询
本次我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笔试成绩在笔试日后一个月左右,由湖北省人事考试院通过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告,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二、综合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计分方法。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3.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按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总成绩及时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4.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察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服务期满2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符合条件的考生,需考生本人提出申请,认真填报《兴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2),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4月23日前提交给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413室)汇总,并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具体申请要求详见《报考指南》(附件3)。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