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1〕5号)精神,现将报考秭归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含新机制教师、地方教师)、幼儿园教师考生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鄂教人函〔2021〕5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编办核准的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新机制教师、地方教师)、幼儿园教师招录计划(鄂编办函〔2021〕19号),按照各学段、各学科招录岗位计划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不足1:3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根据资格审查、面试结果及考核情况决定是否录用),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时间:2021年7月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二)地点:秭归县教育局(秭归新县城丹阳路31号)
(三)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如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属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2),政审时应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的取消资格;往届生请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查询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持有非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是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或者音乐类专业,普通话等级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其中2021年春季申请教师资格,已通过资格审查,证书待发的可由所申请认定的教育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3),政审时应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时不能提供的取消资格。
5.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彩色小两寸照片2张;
考生提供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均用A4纸打印并按序装订成册。
(四)对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必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接受审查,并填写资格审查登记表。考生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对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并记录在案;
2.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面试初步人选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依该学段该学科(或该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3.本县在编教师不得参加资格审查;
4.秭归县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幼儿园教师招聘所有信息均以秭归县政府门户网发布的公告为准。招考期间,请所有考生务必保持所填报的电话24小时畅通,以备联系。考生若有疑问请拨打公告中指定的电话咨询,以免造成失误。
咨询电话:0717-2887079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