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视野,提高用人公信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石首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市委办公室等4家机关、市委宣传部等16家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公开选调3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职位(岗位)及人数
(一)机关单位(5人)
1、市委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1名;
2、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3、市委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2名;
4、市委老干部局机关工作人员1名。
(二)事业单位(32人)
1、市委宣传部所属市文学艺术研究院办公室人员2名,市舆情监测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
2、市委统战部所属市民族宗教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农工民主党石首市总支部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
3、市委政法委所属市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4、市委编办所属市事业单位登记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
5、市委老干部局所属市休干所办公室人员1名;
6、市政府办公室所属市重点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综合管理人员1名,市通航产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湖北省工业自动化技师学院专业教师1名;
7、市人社局所属市人力资源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2名,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专业教师1名;
8、市财政局所属市国有资产经营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
9、市城管局所属市市政园林服务中心财务人员1名;
10、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人员2名;
11、市文旅局所属市群众艺术馆办公室人员2名,市图书馆办公室人员2名;
12、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市光荣院财务人员1名;
13、市妇联所属市妇女儿童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
14、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综合管理人员1名;
15、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人员1名,财务人员1名;
16、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属市园区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业务人员2名。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机关单位。
1、选调范围
面向石首市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公开选调。
2、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从乡镇选调的公务员应当具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不包括挂职、借调时间。在计算工作经历时,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
(3)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定等次);
(4)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文字材料功底;
(5)身体健康;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身份等条件(详见附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选调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事业单位。
1、选调范围
面向我市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新机制、非新机制教师(省招教师)不在选调范围之列。
2、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有三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与原单位无劳动人事争议;
(3)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处分期内或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3)参加我市公开选调并在新单位工作未满三年的;
(4)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可由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提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8:30—6月22日17:30;
3、报名地点:参加公务员选调的统一在其报考单位报名,参加事业单位选调的统一在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报名;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①《2021年石首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表样见附件2);
②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
③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和身份证及其他重要证明资料的原件、复印件(1份);
④基层工作经历和本人公务员、事业在编人员身份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选调单位根据选调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选调考试人员名单。
(三)组织公开选调。
公开选调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筹安排。公开选调实行差额选调,选调计划数与最终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须达到1:2,对于达不到报考比例的,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公开选调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等方式进行,按照笔试占比40%、面试占比60%的比例实行百分制确定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底进行排名,确定考察对象。
1、笔试。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选调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选调单位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发布考察预告、组织测评、座谈了解、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相关程序进行。考察工作坚持以实干论实绩、从实绩看德才,以干事创业为中心,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对考察对象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选调初步人选,并组织选调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列入拟选调正式人选。
(五)讨论决定与公示。
1、讨论决定。根据考生的考察情况、综合成绩排名、体检情况及选调职位要求,把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
2、公示。由市委组织部将拟选调人员分别在石首门户网、今日石首和石首先锋微信公众号、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及选调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选调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反映或者有举报反映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试用通知。对有举报反映查证属实影响选调录用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综合成绩排名重新研究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公示。
此次选调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选调人员试用期内的工资待遇在原单位领取。
(七)办理正式调动。
选调试用期满,选调人员考核合格且能胜任相应工作岗位的,经选调单位集体研究呈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选调调动手续。试用期选调人员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相应工作岗位的,经选调单位呈报书面鉴定材料,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程序办理不予选调录用手续。试用期满,出现不予录用选调试用人员的,不递补试用。
四、纪律监督
2020年石首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由市纪委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0716-7815745,7819729;市委组织部0716-12380、0716-7819989;市人社局0716-7182574。
五、其他
石首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的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及相关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石首市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xls
2.《石首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docx
3.《石首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