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大冶市艺术剧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声乐演员:1名
2、编剧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和服务意识等方面:
1、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服务意识,热爱社会,热爱艺术,乐于服务大冶城乡群众;
2、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精神风貌和敬业精神,勤奋好学,责任心强;
3、服从组织分配、顾大局,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日、夜班加班制工作;
5、户籍不限;
6、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专业技术方面:
1、声乐演员要求有三年及以上舞台表演演出经验,五官端正、年龄在25--36岁之间(1985年6月1日至1996年6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具有大学本科学历,音乐表演(声乐)专业,曾在专业院团演出工作或具有唱歌技能者优先;
2、编剧人员要求有三年及以上从事文化艺术经验,年龄在25--36岁之间(1985年6月1日至1996年6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语言文学类专业,能编排创意节目、情景剧等,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能适应办公室日常工作,熟练操作电脑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曾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刑事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至11日
2、报名地点: 大冶市人事考试院六楼(建设路25号)
3、联系电话:0714-8729796
4、报名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报名者);
(2)《大冶市艺术剧院公开招聘“以钱养事”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4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市艺术剧院、市人事考试院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发放地点为市人事考试院)
根据招聘岗位的实际,声乐演员、编剧岗位考试直接以面试方式进行。对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面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公布,并在大冶政府网公示公告,考生注意查阅和相互转告,不另行通知。面试入围人员逾期未能参加招聘下一轮程序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采取调阅个人档案或实地考察的办法进行。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的主要内容是:
1、资格复审,证件有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其现实表现,有无违纪违法行为。有违法违纪行为在司法机关和纪律检查机关记录在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人员确定及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凡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条件和要求者,其考试成绩作废。正式拟聘用人员如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出的职位按程序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办理相关手续,落实相关待遇。按照用人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管理并进行年度考核。聘用人员工资按照市财政局核定的大冶市“以钱养事”工作人员保障标准扣除根据规定应办理的社会保险项目后按月发放。享受相关文件规定的政策待遇。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