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工作的通知》(鄂组办[2021]1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考察及体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十堰市职位)体检工作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上午7:00前到十堰市信访局门前统一集合(北京中路香格里拉小区对面)。
体检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无故放弃的,将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二、体检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招录计划与体检人员1:1的比例,共确定65名考生参加体检(名单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1.体检报到时请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与准考证上相同的一寸彩色登记照1张、黑色签字笔1支。
2.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约440元,请自备现金由体检医院收取)和交通费用考生自理。
3.考生须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体检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需摘下),报到时主动出示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测量。对持非绿码或体温异常的考生,按疾控部门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4.体检前请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不做剧烈运动,不饮酒、熬夜;体检前一天晚上8:00以后不得进食(包括牛奶和清水);体检当日早晨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
5.考生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实施封闭管理,期间严禁携带或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违者按违纪处理。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漏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取消体检资格。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6.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请人代检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公务员考试作弊处理。
7.请保持《报名登记表》上的通讯方式畅通,体检结果确定后(约2天)方可离开十堰。
联系电话:0719-8665178
附件: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十堰市职位)招录体检人员名单.xlsx
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 2021年5月15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