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1年春季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报时间
1、5月6日7:00—5月18日17:00(其中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自5月12日起开始报名至5月18日止);
2、6月17日7:00—6月22日17:00。
二、认定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荆州市、居住在荆州(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各类社会人员,驻荆州市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如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者或为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2.长江大学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要求,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人员;
4.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三、认定机构
申请人网报填写认定机构时,应按照申报资格选择相应认定机构。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现场确认
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工作由县(区)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申请人应按照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县(区)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公告要求时间段内进行现场确认。
具体认定申报程序及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请按照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进行。(https://www.jszg.edu.cn/portal/qualification_cert/dynamics?id=21492)具体现场确认时间、联系方式、发布网址等事宜请参照附件。
附件:荆州市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确认时间、联系方式及公告发布途径。
荆州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2021年4月1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