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医院业务发展,经报市卫健局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6名,热忱欢迎广大学子和社会精英踊跃报名。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相应专业学历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1)临床医学专业: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生要求持医师资格证,年龄在30岁以下,中级以上职称可放宽至35周岁;
(2)口腔医学专业: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往届生要求持医师资格证,年龄在30岁以下,中级以上职称可放宽至35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以公开招聘方式,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可将电子简历发送至邮箱1615286111@qq.com,已在各高校供需见面会现场报名的无需再次报名,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安排考试。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本人持简历及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宜都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报名。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需求及应聘者提供的相关证书及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人员名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2021年5月8日。
(四)体检。拟录用人员需在我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公示。医院对确定的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举报的,由院纪检监察室负责核实,一旦出现不宜录用之条款,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聘用。公示结束后,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管理。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提供准确无误的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如无法取得联系,则视为放弃参考。
(二)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名地址:宜都市陆城清江大道35号;咨询电话:0717-4823998。
本次公开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中介组织进行培训,不指定任何参考资料和复习范围。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