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委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十堰市众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6.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1日(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上午9:00时至2021年4月28日下午17:00时。
(二)报名方式采用电话、微信报名和现场报名结合。
联系人:李经理13636242212(微信同号),可通过电话报名、微信提交资料;现场报名至十堰市众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白浪办事处(白浪五中门口)现场履行报名手续,填写简历,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学历证书等资料。
五、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按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2.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2以上。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六、资格审查和面试
1.资格审查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依据资格审查结果,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数比例的,面试人选为通过资格审查环节的实有人员。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有特殊岗位要求的也可采取情景模拟、实际操作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
七、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聘用名单、公示
1.根据面试情况,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额相等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由十堰市众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同十堰市众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资格。
八、福利待遇
1.派遣人员每月工资3000-3500元,依据岗位及工作表现可适当调整;
2.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用工单位无不良反馈者即购买社会保险;
3.派遣人员享有节假日福利,年底表现优秀者予以奖励。
九、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专业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予报名。
2.请应聘人员在报名同时及时办理学历和学位证明相关鉴定,以学信网查询为准,入职时无法提供视为学历不符合条件,不予订立劳动合同。
3.应聘人员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