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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武汉市武昌区行政审批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7 16:50:22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和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区2021 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报时间

春季第一次认定网报时间为:5月6日至5月18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主要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就读学校在武昌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等)

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2021年具有实施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改革资格的在汉高校,其中,武昌区教育类研究生有2所高校:武汉大学、湖北大学;网报时间为:5月12日至5月18日。

春季第二次认定网报时间为:6月16日至6月22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主要针对户籍地、居住地(持有效期内居住证)在武昌区且于2021年上半年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注册报名。

二、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湖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武昌区的中国公民及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如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或为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

三、相关条件标准

(一)认定权限。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武昌区行政审批局认定。

(二)学历标准。依照《教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和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按照《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即: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要求。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依据。

(四)体检标准。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

第一次网报人员体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体检有效;第二次网报人员体检日期不得早于4月29日;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武汉地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定体检医院(名单附后),申请人可从中任意选择一家医院进行体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武昌区体检指定医院: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武昌区彭刘杨路241号,联系电话:68894982);武汉市第七医院(武昌区中南二路6号,联系电话:87360911)。也可就近选择武汉市其他区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

武昌区体检指定医院体检时间:第一次网报人员:2021年5月7日至5月13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00—9:30(不含周六、周日)。

第二次网报人员:2021年6月17日至6月23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00—9:30(不含周六、周日)。

四、教师资格认定步骤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在规定时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先实名注册申请账号、后在个人信息页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考试信息等的核验或补充,下载打印、签名上传个人承诺书,上传个人照片,选择好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填写确认申报信息、提交认定申请。

网报时,请准确选择申请地类型:社会人员选择户籍地、居住证所在地,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选择学校所在地;认定机构: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武昌区教育局(武昌区行政审批局)为认定机构。

现场确认点:武昌区行政审批局。

特别提醒:对选择“认定机构”把握不准的,请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咨询当地社区居委会了解清楚区划,防止选择错误,报错区影响认定。武昌区高校2021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应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向武昌区行政审批局申请,武昌区行政审批局不受理应届毕业生个人申请。

(二)现场确认。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规定的材料到网报时所选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第一批次5月20日至26日,工作日时间认定,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不含周六、周日);

第二批次6月23日至29日,工作日时间认定,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不含周六、周日);

现场确认地点:武昌区行政审批局(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申请人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申报或补充材料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网报时,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实名注册认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因错报、瞒报导致平台无法核验,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 纸打印1 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1份

3.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4.①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本区户籍人员提供);

②本区居住证原件(在有效期内,户籍不在武昌区,有居住证的人员提供)。

③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学历证书原件(限湖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④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根据申请人自身情况选择其一提交,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5.学历证书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在学信网上无法查询到个人学历证书信息的申请人,请提前到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6.《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注意事项:

(1)体检表正反打印在一张A4纸上;

(2)体检项目完检,每栏均有医生签名,体检结论为合格(除合格外,其他任何结论无效,如:基本合格、大致合格等均无效);

(3)个人照片粘贴处压照片加盖医院公章

(4)体检结论处医院加盖公章;

(5)不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8.《个人承诺书》(网报上传的原件)。

9.学业成绩或考试合格证明。

①参加全国统考人员,提供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zscx.neea.edu.cn/证书查询为准,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②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在本人人事档案里,以及高校录取花名册申请人信息页复印件(均须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印章,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以及经办人和联系电话)。

10.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现场确认联系人:苏杭、张倩;联系电话:88921018, QQ工作群:607692973(武昌区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交流群)

(三)审核认定。教师资格认定及网上公示,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格认定行政审批服务的通知(武教师〔2017〕5号)的规定,在受理截止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完成。

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公示时间为:第一批次2021年6月17日;第二批次2021年7月20日。公示网址为武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chang.gov.cn/公示公告栏。

(四)制发证书。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在做出认定决定之日起2周内向申请人送达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简称“一证一表”)。选择“一次办”的申请人,由武昌区行政审批局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免费邮寄送达证书;未选择“一次办”的申请人,在武昌区行政审批局(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窗口)领取“一证一表”。

领证时间:第一批次2021年7月1日;第二批次2021年8月3日(颁发证书时间如有调整请关注武昌区政府网站公告)。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体检和现场确认时要积极配合当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履行个人防护义务,服从现场防控管理要求。同时,根据网报人数情况,现场确认期间会视情况开展预约机制,请申请人随时关注QQ工作群或武昌区政府网站公告。

(二)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学历证书原件(限湖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三)正确上传个人照片和承诺书。从2020年开始,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一定要预览系统生成的本人《认定申请表》,若承诺书和照片上传不正确的,会影响审批后的《认定申请表》生成。申请人特别应检查:①照片是否为本人、是否清晰;②承诺书是否按框线范围截取,上传是否平正,手写签名是否为黑色水性笔签名且为本人签字、时间是否齐全;如预览发现《个人承诺书》上传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不清晰,应重新上传。预览无误后打印1份,提交现场确认初审。

(四)《思想品德鉴定表》改由《个人承诺书》替代后,个人承诺将记入国家征信平台。社会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按属地管理原则,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一年内,由我局发函对接公安机关核查;我局将集中向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发函核查。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由所在高校集体出具一份的思想品德合格鉴定书,附名单(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名号、所在学院等)。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实名注册认证,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申请人因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证书查验为准,必要时,现场确认点可向原发证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发函核查,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六)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同底一寸免冠照片1张,相片与教师资格网报同底版。

2.体检必须按要求完检,防止遗漏项目,每栏须有医生签名,由体检医院压相片盖骑缝章,“体检结论、体检意见”两栏为“合格”结论,并盖医院体检公章。

3.《体检表》A4纸1张正反双面打印,贴相片(体检医院同时可以提供)。体检表格请在武昌区政府人民网站下载(不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医院名单见附件)。

4.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体检时,请主动告知医院,需要做妇检,领取相应表格,做好相应项目检查,因妇检当天不能出结果,体检时间尽量靠前安排,为合理规避个人生理期体检,请主动与体检医院预约体检。

5.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前二天内尽量清淡饮食,在抽血、B超检查前空腹,禁食早餐,孕妇遵医嘱。

6.申请人使用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系统网报时,遇有技术问题,请参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常见问题,访问网址:https://www.jszg.edu.cn/portal/common_problem/index,或致电中国教师资格网(010-58800171)咨询处理。若遇网络堵塞,也可在系统开放日的维护时段(17:00——24:00)尝试错峰网报。

附件:附件1-武汉地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pdf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2021版).doc

附件3-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表.doc

附件4-湖北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表.doc

附件5-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清单目录.docx

附件6-中国教师资格网个人账号完善个人信息的说明.docx

附件7-申请人网报常见问题及处理办法.doc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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