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管理,满足日常工作需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经市城管执法委党组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补充协管员8名。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从事过城管工作一年以上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3、专业要求:不限专业;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军籍或学籍的;有吸毒史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
2021年4月26日——2021年4月30日(每天8:30— 12:00、14:30—17:30)
四、招考程序
1、发布公告:在咸宁市城管执法委网站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
2、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协管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近期4张小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人事科(咸宁市银泉大道539号 市城管执法委四楼404办公室)报名。
3、招聘方式:采取笔试+面试方法按名次录取。并请委机关纪委、党办协助人事科完成。
4、聘用程序:综合成绩前8名人员经政审体检合格后培训上岗(体检费用个人自理),有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5、公示。经考核合格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城管执法委网站公示七天。因公示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6、聘用管理:一经录用,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城管协管员标准执行。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