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 号)和《郧阳区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机构用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毕业生24 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 凡进必考,公开公平;
2. 海纳百川,任人唯贤;
3. 按需引进,专业对口。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临床医疗岗位。
(二)岗位要求(详见附件一):
1. 医学类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2. 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学历、2021 年及以前取得规培结业资格。
3. 医学类全日制专科学历,2021 年及以前取得规培结业资格,现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4. 身体健康、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下。
5. 各学历层次均为高中起点,不包括 3+2、自修、套读以及网络教育等。
三、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 年 4 月 13 日至 2021 年 4 月 17 日上午(上午 8:00—11:30、下午 2:30—17:30)工作日期间,逾期不受理。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报名者按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 2)、
《诚信承诺书》(附件 3),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学历查询证明、执业证、资格证、规培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十堰市郧阳区中医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郧阳区城关镇东岭街 65 号门诊四楼)。
四、考核方式、内容及流程
(一)考核方式:科室试工和集中面试。
1. 科室试工成绩为 100 分,占总成绩的 60%(其中:查房考核 40% +病历书写 30% + PPT 现场汇报 30%)
2. 集中面试成绩为 100 分,占总成绩的 40%。
(二)考核内容
1. 科室试工时间为一周,试工期间作为住院医师参加科室 业务工作,主要检测试工者的基础知识、病历书写、查房与体格检查等综合能力。
2. 查房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查房与体格检查,即:现场询问病史、体检操作手法与顺序、手卫生、健康宣教以及人文关怀意识等,要求在 10 分钟以内完成,由科室根据标准结合日常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3. 病历书写主要考核应聘者病史采集、书写能力等,交纸质 版病历由科室考核小组根据标准进行评分。
4. PPT 汇报由各科室自行组织,试工考核小组进行现场评分。主要从应聘者仪容仪表、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汇报时间为 5-10 分钟。
(三)集中面试
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在 10 分钟以内,其中自我介绍 3 分钟,
面试专家随机提问 7 分钟,由面试组专家根据应聘者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
(四)考核流程
1. 成立科室试工考核小组和医院面试考核小组
①科室试工考核小组,由所在科主任牵头,具体负责试工期间的人员管理及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所在科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及相关专业科室专家组成。
②医院面试考核小组,由人事科牵头,负责面试相关工作的具体事宜,小组成员由院领导、相关职能科长及相关专业专家组成。
2. 用人科室综合评定。
3. 集中面试:自我介绍、专家提问。
五、相关要求
(一)医疗专业为紧缺岗位,原则上各科室试工比例不低于1:3,若试工人数未达到设定比例,则拟招录人员总成绩必须大
于或等于 60 分。
(二)试工考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周;
(三)试工期间,医院安排统一食宿;
(四)试工期间,医务科和所在科室要加强管理,妥善安排, 注重方法和效果。提示并帮助试工学生增强安全责任意识,预防意外事故发生。
六、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1. 体检由郧阳区中医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
《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 发〔2005〕1 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
〔2010〕19 号,2013 年修订)的规定进行。
2.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 自动放弃。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3.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需到上一级医 疗机构进行且只能进行一次,复检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郧阳区中医医院官网上 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名单。
八、签约与录用
由郧阳区中医医院人事科组织对录用人员的签约工作。录用 人员的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签约;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取消 后导致岗位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补聘人选。
九、纪律监督
1. 医院招聘工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 652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接受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客观公正。
2. 为确保招录工作计划性和严肃性,招录计划一经公布,不 得随意调整。
3. 应聘人员中如有考核人员直系亲属者,该考核人员必须回避。
4. 医院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规范人事招聘流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内招顶替、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于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党纪、政纪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招聘咨询电话:
十堰市郧阳区中医医院人事科 :0719-7206681(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东岭街 65 号)
医院网址:http://www.yxzyy.net
十堰市郧阳区中医医院
2021 年 4 月 13 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