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精神,现将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鄂州市职位)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4月18日,共1天;开考时间为上午8:30,下午13:30。各职位面试时间见《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鄂州市职位)招录面试时间安排表》(附件1)。
面试地点:鄂州市就业社保中心15楼市人事考试院。具体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105号,详见《鄂州市人事考试院位置地图》(附件2)。
二、面试方式
面试按不同职位进行。同一抽签区的面试考生,当场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和面试顺序。
面试人员名单及抽签区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鄂州市职位)面试人员名单及抽签区安排》(附件3)。如对面试人员名单有异议,可向中共鄂州市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027-60830024)。
三、面试程序
1.面试考生根据面试时间安排,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缺一不可),于面试当天上午7:20前到鄂州市就业社保中心大楼前报到,由引导员集中带到候考室(抽签区)。
身份证遗失的面试考生,应提前向中共鄂州市委组织部反映,并到公安部门开具临时身份证明。
2.候考室(抽签区)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身份无误后,宣布考场纪律及考前注意事项。
3.候考室(抽签区)工作人员组织面试考生抽签。
4.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由引导员带到指定考场进行面试。
四、注意事项
1.面试考生应在面试前上网查看面试日程安排、本人面试具体时间及抽签区。面试当天应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抽签区)抽取面试序号。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候考室(抽签区)的面试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3.面试时,面试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家庭人员的姓名及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考号、籍贯等信息。如有违反者,当即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使用普通话作答。每次回答完面试考官的问题后,请说“回答完毕”。回答完全部考题后,需等候宣布面试成绩。
5.考场实行全天封闭式管理。面试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6.防疫相关要求。
①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②面试期间,考生除查验身份和面试答题期间可临时摘除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全程佩戴口罩。
③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自觉服从鄂州市防疫工作要求,到考场报到时须出示“健康绿码”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候考室候考并参加面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④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⑤考生在考前3天、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工作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候考室候考并参加面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⑥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⑦考生应认真阅读面试公告,承诺已知悉须知事项,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1: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鄂州市职位)招录面试时间安排表.docx
3.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鄂州市职位)招录面试人员名单及抽签区安排.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