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用编计划及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1年自主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含新机制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我县教育发展需要和农村学校教师编制、岗位空缺情况,我县2021年自主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含新机制教师)7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农村乡镇学校工作需要;
5.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专科或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不强调全日制)。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但在正式聘用之前需取得毕业证书;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8.对服务期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根据鄂人函〔2009〕133号文件精神享受规定的政策优惠;
9.我县中小学校(含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职、特殊教育学校)现有在职在编教师不得报名参与本次公开招聘;
10.聘用后须签定最低服务期限协议,在我县农村学校最低服务3年,3年内不得辞职或外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田力 联系电话:13797559028
招聘其他事项以《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为准。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