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和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1〕5号)精神,经省委编办核准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聘教师计划,现将2021年张湾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不含新机制)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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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1年张湾区公开招聘13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中小学教师(不含新机制),其中初中语文教师2名;小学语文教师2名、小学数学教师3名、小学英语教师4名、小学音乐教师1名、小学美术教师1名。具体岗位如下:
2021年张湾区公开招聘22名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中小学教师,其中,初中语文教师5名、初中数学教师2名、初中化学教师2名、初中历史教师1名;小学语文教师5名、小学数学教师3名、小学英语教师2名、小学体育教师2名。具体岗位如下: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位证书;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1年张湾区农村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及笔试
按照2021年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统一招聘考试的报考程序和步骤进行。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名单。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的考生笔试成绩,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因教育教学需要,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80分,经考核后决定是否聘用),其中:小学体育、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学科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从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对所报岗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放宽至1:3,并在十堰市张湾区政府网(www.zhangwan.gov.cn)公示。
2.面试资格审查。张湾区教育局会同人社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张湾区教育局发放《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审查单位应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后,依该类别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制定面试及选岗工作方案。面试正式人选名单确认后,张湾区教育局会同张湾区人社局制定面试及选岗工作方案,并上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核准。
4.面试。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化学、初中历史、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小学体育、小学音乐、小学美术以讲课或说课+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其中讲课或说课占30%、专业技能测试占7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四)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五)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人选采取函调等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十堰市张湾区政府网(www.zhangwan.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审批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网公示(www.zhangwan.gov.cn),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聘用:根据岗位拟聘人数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岗位确定后,对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考生进入面试考点时正确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体温测量若高于37.3℃,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仍不合格的,须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教育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面试的条件。
(二)本公告由张湾区教育局、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0719-8619651(张湾区教育局人事股)。
(四)监督电话:0719-8652306(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管理股);0719-8619681(张湾区教育局党办)
附件:2021年张湾区农村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
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湾区教育局
2021年4月1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