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1〕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共66名。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30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教师(非新机制)16名,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20名。具体招聘单位、人数、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罗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聘新机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2021年罗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表》(非新机制)(附件2)、《2021年罗田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3)。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具有相应的学历,其中新机制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小学教师(非新机制)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初中教师(非新机制)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凭所在高校出具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证明可以报考,但在2021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考生上岗前应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教师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不能报考高学段教师岗位。
6、报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含新机制和非新机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在读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罗田县在职在编教师;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本人报名、全省统一笔试、县教育局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9:00至4月10日21: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笔试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行,报名费按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符合享受减免报名费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手续。考生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环节不进行资格审核。信息填报完成后,考生可于4月6日9:00至4月10日21:00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生缴费成功后,信息将不能修改。
3.报名要求、笔试准考证打印及技术支持等请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发布的《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9日,具体安排是:8∶30--10∶00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10∶30--12∶00 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 笔试内容及要求请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发布的公告。
4. 笔试结束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阅卷评分,考生可于5月底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查询个人的笔试成绩。
5.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三支一扶”人员(含资教生、特岗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应于4月6日9时至4月11日17时到报考岗位所在地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该类考生笔试计算公式为:考生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5。
(三)面试
面试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水平。面试考官异地选派。
1.面试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如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纳入面试。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含新机制和非新机制)资格复审时面试入围比例达不到1:3的,经县教育局申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至1:2。若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教育局申请,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不设开考比例,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格复审时面试入围比例未达到1:3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
2.面试方式:面试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指导监管下,由县教育局组织,主要以说课的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考官有效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4.面试资格审查。入围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现场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县教育局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重点审核拟入围面试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交面试费50元/人,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入围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县教育局,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招聘单位确认并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备案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需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备案。
5.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发布面试公告。县教育局及时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面试工作方案包含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考官的抽选、题本制作、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组织领导、纪律监督及责任分工等内容。面试初步人选确定后,提前7天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6.面试工作。按照面试方案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考官有效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分数应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因此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因考生面试缺考、违纪或经批准保留岗位导致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核减或取消相应招聘岗位计划。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四)重要提示
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资教生、特岗生),笔试成绩加5分,其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40%+面试成绩×60%。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专业知识》成绩、《综合知识》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加试专业知识。
五、体检、考核
按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承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二)考核
1、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核,考核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核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核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六、选岗
教师具体岗位采取从该岗位体检、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岗,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选岗。
七、公示及备案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必须在罗田县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结果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由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严格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事关社会的公平正义,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人民群众高度关注。要充分认识严肃招聘纪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极端重要性,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正。
(二)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要加强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要根据招聘工作方案,做好考生考务信息服务、报名资格审查、组织好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和考生信息安全。
(三)严肃纪律、责任到人。建立问责机制。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关注舆情,及时处置。要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妥善处理舆情,及时关注和回应群众信访诉求和媒体舆情。
(五)落实防疫防控,合理控制规模。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开招聘工作,遵循《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防疫要求,以“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病毒感染风险”为准则,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十、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公告。
业务咨询电话:0713—5052627
监督举报电话:0713—5065561
附件1.2021年罗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聘新机制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2021年罗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表(非新机制).xlsx
附件3.2021年罗田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