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职位内按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名称及代码 | 进入面试最低分数 | 姓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备注 |
办公厅秘书处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400110001001) | 137.0 | 郭曼丽 | 150111191400824 | 3月4日下午 | |
胡庆芳 | 150132020103116 | ||||
邱建博 | 150132030201627 | ||||
甄 理 | 150137010501130 | ||||
陈 航 | 150144020200430 | ||||
宏观经济研究部第二研究室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400110002001) | 117.7 | 武士杰 | 150111020701422 | 3月5日上午 | |
颜 蒙 | 150111060102406 | ||||
徐慧伦 | 150111193402101 | ||||
刘瑾钰 | 150111194202127 | ||||
郑 诚 | 150111195102525 | 递补 | |||
农村经济研究部第二研究室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400110003001) | 119.0 | 刘 航 | 150111191601221 | 3月5日上午 | |
张 诩 | 150111191601517 | ||||
关宝珠 | 150111195102901 | ||||
高晶晶 | 150111195104519 | ||||
许 悦 | 150111195402002 | ||||
产业经济研究部第四研究室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400110004001) | 120.9 | 王梦醒 | 150111191601024 | 3月5日下午 | |
魏 冉 | 150111193402109 | ||||
路 倩 | 150111195406703 | ||||
郑志全 | 150137010601405 | ||||
高 瑜 | 150142012003327 | ||||
创新发展研究部第一研究室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400110005001) | 123.2 | 杨蕙嘉 | 150111191200803 | 3月5日下午 | 递补 |
李晔林 | 150111193001210 | ||||
张 砚 | 150111193001828 | 递补 | |||
刘 申 | 150111194201421 | ||||
康来松 | 150111195700903 |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1年2月23日(星期二)12: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DRCzhaolu2021@163.com,并同时传真至010-65230070。
2.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XXX(单位)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必须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后,于2021年2月23日(星期二)12:00前传真至010-65230070或发送扫描件DRCzhaolu2021@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报考办公厅考生于3月4日下午14:00、报考其他部门考生于3月4日上午8:00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单位215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本人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承诺书。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7.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五、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安排
(一)专业能力测试
1.测试时间:2021年3月4日上午9:00。
2.测试地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三层大会议室。
3.测试纪律: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要求,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测试场所,考试期间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若有作弊行为,取消录用资格。没有准时达到考场的考生,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计为零分。
(二)面试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
2021年3月4日下午14:30,报考办公厅秘书处的考生进入候考室,15:00-17:00进行面试。
2021年3月5日上午8:00,报考宏观经济研究部第二研究室和农村经济研究部第一研究室的考生进入候考室,8:30-12:00进行面试。
2021年3月5日下午13:30,报考产业经济研究部第四研究室和创新发展研究部第一研究室的考生进入候考室,14:00-17:30进行面试。
面试实行入闱封闭管理。逾期未到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
2.面试地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315会议室,候考室在215会议室。
3.面试纪律: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要求,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考试期间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若有作弊行为,取消录用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有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15%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考察人选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2:1确定考察人选。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附件:1.面试确认内容(样式)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点击下载:附件.doc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厅(人事局)
2021年2月19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