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才盛于楚,凤栖于林。湖北理工学院地处华夏青铜文化发祥地、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湖北省黄石市。校园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是育人的圣地、学术的殿堂。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经、管、医、文、教、艺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是湖北省教育厅首批开展转型发展试点工作的高校之一。
学校设有21个教学院部,拥有工、理、经、管、医、文、教、艺等8个学科门类和55个本科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艺术学理论”、“药学”4个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环境保护培训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8个;此外还拥有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院士工作站、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部级教学、科研平台20多个,其中院士专家工作站被评为“湖北省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全国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
作为一所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快速发展的地方本科院校,学校已迎来超常规发展的崭新阶段,我们真诚期待与您一起共创美好未来,共同书写诗意人生。
一、招聘学科专业:见附件
二、聘用人员的基本条件
拥护并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事业心与团队意识强,学术端正,教学能力强,能全职在我校工作。
三、聘用的范围及具体条件
招聘范围为台湾籍博士。
1.学位要求:获得教育部认可的博士学位。
2.年龄要求:原则上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的台湾地区居民。
3.外语要求:具有良好外语水平,能够熟练运用外文撰写科研论文和进行学术交流。
四、管理模式及聘期
按合同实行协议管理,首聘服务期为 3 年。
五、条件保障和待遇
1.办公和住房条件。受聘者在校工作期间,学校提供相应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办公条件,提供校内周转房源一套。
2.安家费标准。学校每年为台湾籍博士一次性支付安家费 5 万元;不提供周转房源的,按每年 7 万元的标准发放安家费。
3.工资待遇。受聘者聘期内每年发放工资人民币 16 万元及以上(副高以下职称人员 16 万元,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待遇实行“一人一议”),按月平均发放。
4.科研启动经费。受聘者聘期内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标准为文科 6 万元、理工科 12 万元。
5.医疗和社会保障。学校为受聘者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受聘者聘期内每年享受一般疾病医疗费用报销限额 0.4 万元。
6.交通补贴。受聘者聘期内每年享受 1 万元的交通补贴。
(注:以上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均为税后待遇)
六、引进程序
人事处根据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在引进对象正式入校报到时签署工作协议并按协议兑现待遇。科研经费由引进人才提出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后,报学校批准立项。
七、考核
人事处根据聘用合同和相关协议对引进人才开展年度考核,具体考核工作由所在教学院(部)负责实施。考核结果由各教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报学校,并作为核发科研经费和人才安家费的主要依据。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停发其科研经费和人才安家费,聘期考核合格时予以补发。
八、应聘要求
应聘人可通过互联网或邮寄方式向我校提出应聘申请,申请应包括以下材料:
(一)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应聘人详细的学习及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详细有效的联系方式等。
(二)工作学习简历,应包括以下内容:
1.应聘人详细的学习及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
2.应聘人如实填写《湖北理工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表格请在人事处网站自行下载。
3.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各类教学、科研类获奖证书。
4.发表论文著作情况。发表论文应包括作者排名、影响因子,及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著作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并同时提供3篇最能代表应聘人研究水平的学术论文影印件或扫描件。
5.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来源和经费、本人所完成的内容。
6.获得专利情况。包括专利名称、种类、专利号、排名情况、本人完成部分。
(三)应聘后的工作打算。
九、相关说明
本招聘简章为预公告,引进计划和条件等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结果为准。主管部门审批后如有调整,另行公告通知。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4-6353290;
0714-6353290;
E-mail:hblgrsc@163.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桂林北路16号湖北理工学院人事处
邮 编:435003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