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2020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总体安排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考生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
公开遴选、选调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计划遴选、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具体名单详见《2020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考生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察时间安排
1月中旬开始至1月底结束
三、考察内容
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加强对工作时间之外表现的考察,注重了解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情况。
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深入了解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等方面的情况。
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了解履行岗位职责、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的实际成效。
加强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敢于担当、奋发有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
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人员等情况。
四、其他事项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选调单位负责实施。请考察对象保持通讯畅通,提前准备好各类考察所需材料(具体材料见附件2)。
附件:1.2020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考察人员名单
2.考生须提供的材料清单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2021年1月11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