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教育教学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县属部分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急需紧缺学科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对象
(一)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谷城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急需紧缺学科专任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表》“是否仅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招聘”栏目中,显示为“是”的岗位,仅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是指开设在湖北省域内的高校的所有毕业生,不论户籍和生源;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是指具有湖北户籍,或入校时为湖北生源的省内外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
5.普通全日制本科年龄35周岁以内(1984年7月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9年7月及以后出生)。
6.持有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合格证书、普通话证书)。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后考证”,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报考低学段岗位。
7.报考职教中心岗位,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
8.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身体条件。
9.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引进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在校学生。
5.已在谷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方法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如下。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0年 12 月 31日至 2021年1 月11 日18:00止(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除外)。
3.有关要求。报名者通过谷城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填写《2020年谷城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急需紧缺学科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形式(*.rar)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75333158@qq.com,联系电话:0710-7338417 ,邮件名格式统一为“谷城县招聘教师+姓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提交的报名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因无法联系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4.现场报名地点。谷城县教育局人事股(谷城县城关镇银城大道219号),联系电话:0710-7338417
(二)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严格按照招聘公告中确定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报考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以另行通知。重点核实:本人签名的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高校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提供)等资料。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以说课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
3.当参加某一岗位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设定面试成绩75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根据招聘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在具备资质的县级医院集中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县教育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
(六)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选岗。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组织各招聘岗位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进行选岗。具体岗位见《岗位分布表》(附件3)。
四、聘用和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县教育局按规定的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象,报县人社局审定后,通过谷城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察等招聘纪律的,取消招聘资格。
(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上报招聘结果,县人社局对拟引进人员的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三)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报到上岗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本次招聘人员如被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与用人单位签订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的协议。服务期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五、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面试等现场招聘活动时,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2020年谷城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急需紧缺学科专任教师实施方案岗位表.xlsx
附件2:2020年谷城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急需紧缺学科专任教师报名表.doc
谷城县教育局
2020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