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荆州花鼓戏传承与振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和《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荆发〔2017〕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戏曲专业人才紧缺实际,决定开展2020年荆州花鼓戏专业人才引进工作。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文艺体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2、年龄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国有专业院团花鼓戏表演、演奏、灯光音响等岗位二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1.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 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的;
3.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被有关单位审查调查的;
4. 存在重大民事纠纷或不良信用记录的;
5. 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
6. 年龄超过35周岁(不含35周岁)的;
7. 未按规定时间、程序等要求来单位报到、考核、工作者;
8. 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引进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9、现已在洪湖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引进范围。
二、专业需求及名额
按照洪编发[2020]26号文件精神,重点为市群众艺术馆引进11名荆州花鼓戏专业技术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具体引进专业及要求详见《洪湖市2020年荆州花鼓戏专业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三、引进方式及程序
1.引进方式。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择优考核等方式确定。
2.主要程序
①发布公告。2020年12月31日,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网、洪湖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
②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8:30至12日17:30。
报名地点:洪湖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工股(洪湖市洪林华府B栋10楼)。
报名要求:认真填写个人承诺并签名,提交《洪湖市2020年荆州花鼓戏专业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可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网下载)。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与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与相应执业资格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资格审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委人才办”,下同)、市人社局根据要求,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于1月15日8:30后登录洪湖市人民政府网、洪湖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审查合格人员于1月18日-19日工作时间到洪湖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洪湖市人社局7楼)领取面试通知书。
④面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结合岗位实际采取结构化面试、才艺表演等形式进行,岗位不设名额、比例要求。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N+1”(“N”为岗位招录计划)模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设定的基准分。面试方案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⑤考察。考察重点突出德才素质,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征信、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情况,并调阅个人人事档案。考察中发现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如有考生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可依次递补。考察完成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具体考察方案及时间另行通知。
⑥体检。体检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市财政负担。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参加体检者,从该岗位考察人选中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⑦公示和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后,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网、洪湖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可以聘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各用人单位分别按程序为引进人才签订用人协议和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时间为一年,试用期内享受正式任职事业单位的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均通过洪湖市人民政府网、洪湖人社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及时公告。
3.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或聘用通知下发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恶意放弃受聘人员,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对服务期内自行终止合同的聘用人员,将不诚信行为记入个人人事档案。有上述行为者,3年内不得参加洪湖市各类招聘(录)。
未尽事宜由中共洪湖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相关政策待遇以市委正式文件为准。
咨询电话:0716-2211892、18829354206,18627233970
附件1:洪湖市2020年荆州花鼓戏专业人才引进报名表.xlsx
附件2:洪湖市2020年荆州花鼓戏专业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xls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