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的需要,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加快推进中心城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拟面向社会开展沙洋县2020年中心城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计划招聘沙洋县中心城区社区工作者共30人(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沙洋县中心城区社区非公开招考的在职网格员和自聘的在职社区工作人员报考年龄放宽至48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沙洋县中心城区社区非公开招考的在职网格员和自聘的在职社区工作人员学历放宽到高中及以上学历;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区工作,热心群众工作;
4.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吃苦耐劳,作风正派;
5.身体健康,能满足基层服务工作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不得聘用为社区工作者:
1.受过治安处罚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仍在影响期内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有关法律法规和《沙洋县关于加强中心城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规定的其他影响聘用情形的。
四、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沙洋党建网、沙洋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截至2021年1月3日下午17:30,报名人员可在此期间登录沙洋党建网(http://www.hbsydjw.gov.cn/)、沙洋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yang.gov.cn/)下载并填写《沙洋县中心城区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提交至syxrsj8568001@163.com邮箱。联系人:易静静,电话:0724-8568012。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码同时报名,报名与笔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有效。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址:县公共就业服务大厅。
资格审查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原件及复印件,报考社区工作者岗位的沙洋县中心城区社区非公开招考的在职网格员还须提供由镇(区)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和县委政法委加盖公章的工作年限证明;报考社区工作者岗位的沙洋县中心城区社区自聘的在职社区工作人员还须提供镇(区)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加盖公章的工作年限证明。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
凡不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笔试
时间初步定于 2021年1月10日,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1.笔试的方式和内容。笔试以答试卷的形式进行,考试范围包括基层党建知识、基层治理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名单通过沙洋党建网、沙洋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2.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开考比例设置为1:2,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核减相应岗位计划数。
3.关于笔试加分的界定。沙洋县中心城区社区非公开招考的在职网格员和自聘的在职社区工作人员按社区工作年限进行笔试成绩加分,满1年加1分,封顶5分。
(五)面试
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1月17日,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入围人选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经确认可依次递补。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公告通过沙洋党建网、沙洋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六)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考察工作由沙洋镇、滨江新区、县网格化监督指挥中心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2021年1月27日前完成考察工作。
(七)公示、备案
县人社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县委组织部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后,通过沙洋党建网、沙洋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与相关镇区签订聘用合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724—8568012
监督电话:0724—8559660
附件: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