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15〕6号)《关于统筹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的通知 》(鄂卫通〔2020〕2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考核聘用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考核聘用。
二、招聘岗位适应范围
宣恩县内乡镇卫生院(具体招聘单位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已到县卫健局报到并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的订单定向培养医学本科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考核
在规定期限内,由县卫健局对拟聘对象进行严格考察,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重点考察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体检
县人社局对考察合格对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到宣恩县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
七、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拟聘对象确定后,县人社局将备案材料统一报送至州人社局,并通过州人社局网站对拟聘对象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县人社局以州人社局下发的同意备案文件为依据,通知单位办理聘用人员入职聘用手续。聘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联系电话:宣恩县人事考试中心 0718-5848929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