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纺织大学2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委组织部 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武汉纺织大学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武汉纺织大学2021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30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6.专业不限,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7.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武汉纺织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社厅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17:00。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招聘系统(http://sites.wtu.edu.cn/zp/)中注册并完成相关信息的填报(特别提示:不接受现场报名)。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取得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相应硕士或者博士学位,同时取得普通本科学历并获得相应学士学位。担任学生干部,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有学生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学校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通过“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ites.wtu.edu.cn/zp/)的“招聘公告”栏另行公布。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3的,保留该岗位,根据实际人数进入笔试。
四、考核方式
(一)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将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通过“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ites.wtu.edu.cn/zp/)的“招聘公告”栏另行通知。
笔试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法纪观念、职业素养、思想作风、工作态度等。笔试满分为100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最低入围分数出现多人并列时,全部列入)。招聘计划与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保留该岗位,根据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通过“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ites.wtu.edu.cn/zp/)的“招聘公告”栏另行通知。面试前,学校将组织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
面试总分为100分,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合格线为7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人数不足1:3,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为准。
五、心理测试、体检与考察实习
面试结束后,组织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学校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实习环节人选。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在“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ites.wtu.edu.cn/zp/)的“招聘公告”栏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须在校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方能参加考察实习。
考察环节,主要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应聘人员实习考察、体检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学校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ites.wtu.edu.cn/zp/)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学校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通知拟聘人员到校办理聘用手续。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为新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二十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八、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具体防疫要求将另行通知。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网站和“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ites.wtu.edu.cn/zp/)网站为本次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1.招聘咨询联系方式:
人事处电话:027-59367478
联系邮箱:rsc@wtu.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武汉纺织大学人事处人才办(邮编:430200)
联 系 人:彭老师、丁老师
2.招聘监督联系方式:
纪委综合室电话:027-59367559
联系邮箱:jiwei@wtu.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武汉纺织大学纪委综合室(邮编:430200)
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一览表.xls
2021年武汉纺织大学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一览表.xls
武汉纺织大学
2020年12月17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