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竹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22-30周岁。
(二)学历: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电子信息、数字媒体技术等专业或通讯专业退役军人优先。
二、招聘岗位
专职消防员,男性,2人。熟悉使用word、office、ppt等办公软件的应用,通讯系统、设备操作与维护。
主要职责:灭火救援、接警调度、日常信息报送、预案战评等资料制作与录入。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1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正常)。
2、报名地点:竹溪县消防救援大队主楼一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19-2729614。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报名时,应聘者应携带相关证件及资料(①本人学历证明、身份证、党(团)材料、相关证书等复印件;②本人近期红底2寸免冠照片4张;③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社区或居委会推荐材料)等,上报的材料一律不退还,请报名时务必按照要求准备齐全资料。
(二)考试安排
招聘程序按照现场报名、上机操作、体能测试、面试逐项进行。参加人员需携带政审表(派出所、社区或居委会证明材料)、近1个月内体检表、核酸检测报告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四、待遇
(一)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1、试用期基本工资(每月):2000元。根据工作年限定期增资。正式签订合同工资约3500元至4000元(含五险),每月调休(轮休)8天。
按照十堰市现行的“五险”政策,统一为消防文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大队缴纳单位应缴部分,个人缴纳个人应缴部分)。
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模式,报名考核合格后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被正式聘用的人员经签订劳务合同之日起,必须履行完2年合同,否则将按照规定扣除相对应工资并纳入公民诚信系统。
(二)其他待遇
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统一参加执勤训练,免费提供食宿,伙食标准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按季节气候特点发放政府专职消防员制式服装及其他个人被装。
五、特别提示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政审、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此次招聘工作,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因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竹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提醒广大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绝不会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切勿相信不法分子以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或电话。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竹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竹溪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12月13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