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公务员四级联考公告》和《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次考录公告》要求,现将襄阳市2020年度第二次考录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要求
时间:体能测评于2020年12月14日在襄阳市第四中学(老校区)进行,下午14时正式开考。如遇恶劣天气,体能测评延后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东街26号,可乘坐1、8、14、21、24、29、76、512、517、532、536、539路公交车到襄阳四中站下。
考生须于体能测评当天13:45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在襄阳市第四中学(老校区)体育馆集合,参加体能测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开考前5分钟仍未到达候考场地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集合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行体能测评。
三、疫情防控要求
体能测评公告发布后,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有关要求对健康状况及安全考试进行承诺,并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招录机关发布的有关通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注意事项
1、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4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2)等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流程:先进行10米×4往返跑或纵跳摸高测评,再进行长跑测评。每项测评成绩由考官判定并当场公布,考生当场签字确认。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长跑只测评1次。
2、体能测评实行封闭式管理。测评前,考生要将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予以关闭,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的,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3、考生参加体能测评需自行携带运动服、运动鞋,自备1-2只一次性医用口罩,换装必须在测评开始前完成。候考、测评期间,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区、考场和所在分组队伍,遇到问题及时向领队报告。
4、考生须确认自身身体状况和健康状况,没有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疾病、身体状况及其他情形,测评中如有不适应及时报告。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视为弃权,体能测评不合格。
5、考生要注意休息和饮食卫生,按时集合参加体能测评。
咨询电话:0710-3382355,0710-3605596。
附件2: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验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doc
襄阳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11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