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武人社发﹝2014﹞69号)、《武汉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拟面向社会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24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对象
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本次计划招聘24名高层次人才,详见《蔡甸区2020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满足引进职位所要求的学历、职称及其他资格条件;
4.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的,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卫生岗位的对省重点专科或医院紧缺专业人才或参加新冠肺炎一线抗疫工作且表现突出者,年龄适当予以放宽,具备正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到50岁;
5.具有符合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现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从公告发布起截止至2020年12月15日前,应聘人员登录个人网上邮箱,将电子版报名材料(邮件命名:岗位代码+个人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其中1001-1011岗位发送至xhjbyy@163.com;2001-2004岗位发送至1245410876@qq.com。
网上报名材料清单:完整准确填报的《蔡甸区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表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所需其他相关材料(如相关资格证、职称证等)、近3-5年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得的区级及以上荣誉证书和重要的专业工作业绩证明资料等。
(二)网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同时可登陆个人邮箱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回邮)。
(三)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届时请携带以上网上报名材料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专项招聘的任何环节,对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直接取消招聘资格。
四、综合考评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二)考评形式
1.业绩展示。应聘人员自述个人情况及业绩,限时8分钟。
2.专家提问。现场专家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书面材料及自述情况进行提问,约6分钟。
(三)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业绩展示占60%,专家提问占40%。综合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参加综合评审的人数少于招聘人数时,该岗位计划相应核减至与参考人数相同。
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应采取实地考核的形式,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单位座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空缺时,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递补意见,经区人社局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办理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手续。通过本次专项招聘的聘用人员,可参考其在原单位岗位聘任情况,试用期满合格后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到相应岗位等级。
五、其他事项
1.对在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2.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027-69810460(区交通运输局)、027-69600217(中法城管委会)、027-84918006(区人民医院);招聘政策请咨询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27-84998641、027-84999196。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