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城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现将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对象
通过资格初审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报名人员。笔试准考证请于2020年12月9日—10日到市民政局一楼101室(原报名办公室)领取。
二、笔试时间
2020年12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三、笔试地点
应城市开发区学校
四、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应提前1个小时到达学校,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微信扫描进口码,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
2.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学校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3.考前3天有发热症状的考生,应在入场检测体温前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经学校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4.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后,应及时核对笔试准考证上的有关信息与本人是否相符。若准考证上的信息与本人不相符,务必于12月11日上午12:00前向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专班反馈并领取新准考证。
2.考生必须带齐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
3.考生自备橡皮、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书籍资料、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否则视同舞弊,取消考试资格(手机不得作为钟表使用,请取消报时功能并关机,放在指定位置)。
4.考生考试前40分钟可进入考场;监考人员将在考前20分钟左右宣读考场规则,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考生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带车的考生请将车辆停放到校外,步行前往学校。
6.考生请从学校东小门(位于应城市城南派出所对面)进入校园内。
联系电话:0712-3246821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