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办法》(鄂组通〔2013〕70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558号)、《关于做好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的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函〔2019〕53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考核聘用。
二、招聘岗位适用范围
宣恩县内财政全额拨款乡镇事业单位(具体招聘单位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在宣恩县任满1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2017届在岗大学生村官。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至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的。
五、考核
在规定期限内,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符合条件的拟聘对象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拟聘人员的签订合同情况,年龄、学历等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工作年限及任职情况,是否存在违纪违法、“一票否决”等不具备招聘资格的情形。
六、体检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考察合格对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到宣恩县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
七、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拟聘对象确定后,县人社局将备案材料统一报送至州人社局,并通过州人社局网站对拟聘对象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以州人社局下发的同意备案文件为依据,通知单位办理聘用人员入职聘用手续。聘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联系电话:中共宣恩县委组织部:0718-5832365
宣恩县人事考试中心:0718-5848929
宣恩县2020年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岗位计划表.xls
(责任编辑:格格木)